辽教发〔2020〕26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

2020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教师节重要寄语,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慰问,并寄语殷切期望。总书记高度评价教师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脱贫攻坚和立德树人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号召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辽宁省教育厅随即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的通知》(辽教发〔2020〕26号),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迅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寄语精神的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通过专题学习会、座谈会、主题班会、党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广大教师中掀起学习热潮。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公众号、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寄语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通知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要引导广大教师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要鼓励教师静心从教、悉心育人,把教书育人与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同时,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寄语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行动指南。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中小学校将学习寄语精神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结合。通过系统学习和深入讨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辽宁振兴和国家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页面为辽教发〔2020〕26号通知的信息参考页,内容根据公开资料整理。具体文件以辽宁省教育厅官方发布为准。欢迎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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